查看原文
其他

沈阳发布紧急寻人!一地调整为中风险

大连晚报 2021-09-27


沈阳新增1例确诊病例和2例无症状感染者为一家三口


7月24日,沈阳市召开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,沈阳市疾控中心副主任王萍在会上通报,7月24日,沈阳市在对7月6日以来从南京来返沈人员排查中发现1例南京输入新冠肺炎确诊病例,同时在其密切接触者中检出2例关联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。详情如下:

某女,24岁,无业,2021年7月14日乘坐厦门到沈阳的MF8069次航班返沈,经停南京禄口机场,期间就餐一次。我市在对从南京来返沈人员排查中,发现其曾在17日出现低烧伴咽痛等不适症状,遂立即通知120急救车将其转运至沈阳市第四人民医院北院区实施隔离观察,并采集其生物标本送市疾控中心进行核酸检测,回报其结果为阳性。沈阳市卫生健康委立即启动转运程序,将患者转入市第六人民医院进行进一步的诊断治疗。经省级医疗专家组会诊,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(普通型)。


某男,47岁;某女,48岁,系上述确诊病例的父母,作为其女儿的密切接触者,今晨一同由120急救车转运至沈阳市第四人民医院北院区实施隔离观察,同时采集2人生物标本送市疾控中心进行核酸检测,回报其结果均为阳性。沈阳市卫生健康委立即启动转运程序,将2人转入市第六人民医院进行进一步的诊断治疗。经市级医疗专家组会诊,2人被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。


关于沈阳市新增1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在沈行程轨迹


2021年7月24日,沈阳市新增1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,现已转入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,病情稳定。通过询问患者本人及家属,并结合相关部门大数据信息比对,形成确诊病例行程轨迹如下:

某某,现住址:大东区珠林路荣乐社区。
7月14日从厦门高崎机场乘坐MF8069次航班(经停南京禄口机场)于7月15日0时抵达沈阳桃仙机场。
7月15日16时至浑南区富民南街D-6号千寻宠物基地;18时20分至沈河区正阳街269号极炙串屋就餐;19时至中街,先后到皇城恒隆广场乔丹专卖店、北京稻香村中街旗舰店购物;20时49分至蜜雪冰城小什字街店购物。
7月16日18时至沈河区北京稻香村中街旗舰店购物;18时30分至大东区津桥路新世界百货5楼长谷奇闻录真人实景密室,21时左右至家附近移步便利店。
7月19日13时35分自驾房车去内蒙古旅游,途中经停新鲁高速新民服务区,22时到达新鲁高速科尔沁服务区,驻车后在房车内过夜。
7月20日10时30分到达可汗山景点;13时30分到达九曲弯景区;18时30分到达乌拉盖湖停车场,驻车后在房车内过夜。
7月21日12时到达布林泉景点,14时左右返沈,途中经停新鲁高速新民服务区。
7月22日10时左右在沈河区文化路一方广场短暂停留,12时20分至大东区大什字街草仓路3505菜市场大厅,后至附近移步便利店。
7月23日17时左右自驾房车前往浑南区鸟岛,驻车后在房车内过夜。
7月24日,排查后接受隔离观察。

温馨提示:


现提醒在上述过程中与患者有过接触的市民,按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,需采取如下措施:

1.立即向所在社区或村委会登记备案,社区或村委会要第一时间向所在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,并持续跟踪反馈情况,实行每日零报告制度;
2.要减少与他人接触,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,14天内居家暂不要外出;
3.在此期间若出现发热、乏力、咳嗽等呼吸道症状时,请第一时间与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或佩戴口罩,前往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规范就诊,就医途中,请勿乘坐公共交通工具,并全程佩戴口罩。
沈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疫情防控综合组2021年7月24日



紧急寻人!沈阳无症状感染者在营口行动轨迹


据辽宁省疾控中心协查通告,沈阳市在对密接人员排查过程中,发现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,目前已转入定点医院进行隔离治疗。上述无症状感染者曾在营口活动,其行动轨迹如下:


7月15日14时25分-15时去过通惠门市场姐妹咸货、岁月静好蛋糕店、刘记熟食、西市三杰水果超市;18时-21时去过河沿海鲜。


7月16日8时20分-9时20分去过营口通惠门市场小红肉店、姐妹咸货、旺角蛋行、幸福商店;14时20分-15时去过通惠门市场老李海鲜、荣魁食杂。


请在以上时间段去过上述地方的市民朋友,立即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、社区(村组)和工作单位报告,配合辖区疫情防控部门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,若因个人问题造成疫情或重大影响的,将依法依规追究其相关责任。


各市、市(县)、区级疾控中心咨询电话:

营口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 

0417-6615805 、0417-4893500


鲅鱼圈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

0417-6817366


盖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

0417-7813712


大石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

0417-6951166


老边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

0417-3865161


站前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

0417-2668309


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

0417-4881162



关于沈阳市部分地区调整为中风险地区的通告


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《关于调整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标准实施精准管控措施的通知》(国电发〔2020〕11号)文件精神,按照科学划定、精准管控工作要求,结合我市新增新冠肺炎患者行动轨迹和活动范围,经我市新冠疫情防控专家组研判论证,并报请省疫情防控总指挥部同意,现将沈阳市大东区珠林路50-15号楼调整为中风险地区其他地区风险等级不变。
沈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疫情防控综合组2021年7月24日


推荐阅读

17小时!1700公里!辽B抵达!

通报!辽宁新增1例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

通报!此地新增确诊病例12例,新增三处中风险地区


来源:央视新闻客户端、辽宁省卫健委、沈阳晚报、指尖沈阳、辽沈晚报编辑:沐沐美编:昉校对:秦臻责编:丫丫版权归原创者所有。如有来源标注错误或者侵权,请留言,我们将及时处理。

点下方,疫情防控不松懈
: . Video Mini Program Like ,轻点两下取消赞 Wow ,轻点两下取消在看

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

文章有问题?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